1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因票据业务审核不严、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,被苏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10万元;
陈雷(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行长)、吴萍(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行长)二人因票据业务审核不严,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;
李家平(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)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,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。
序号 | 当事人名称 |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| 行政处罚内容 | 作出决定机关 |
1 |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| 苏州金罚决字〔2025〕46号 | 票据业务审核不严、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 | 罚款110万元 | 苏州金融监管分局 |
2 | 陈雷(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行长) | 苏州金罚决字〔2025〕47号 | 票据业务审核不严 | 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| 苏州金融监管分局 |
3 | 吴萍(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行长) | 苏州金罚决字〔2025〕48号 | 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| 苏州金融监管分局 | |
4\ | 李家平(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) | 苏州金罚决字〔2025〕49号 | 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 | 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| 苏州金融监管分局 |